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5:20 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落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严实作风,狠抓落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师德师风问题排查为契机,全面了解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状况,发现和解决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消除师德师风现存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纪检监察处将对排查工作成效进行审核,对于师德师风排查工作落实不严不实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承担师德建设的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工作,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对照《中共潍坊科技学院委员会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内容,以及是否有参与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生活作风不良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是否违规经商、集资、融资、放贷,因个人与他人经济纠纷而影响学校安全等情况,认真做好排查,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细,确保工作实效。

(三)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纪检监察处将结合排查工作情况,对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开展随机抽查。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师德师风问题突出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校长同班子成员签订承诺书,班子成员同分管的部门和包靠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签订承诺书,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的院长书记同本单位的教职工签订承诺书(具体通知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填写附件《师德师风问题排查表》,经分管副校长(二级学院为包靠副校长)和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26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若没有排查出师德师风问题,请在附件1表内第一行每一空格处填写“无”,签字盖章,按期报送。

(二)若发现本单位教职工有师德失范行为或收到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相关问题线索、材料的,及时报纪检监察处或党委教师工作部,并第一时间进行初查,收集汇总书面材料,进行事实认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22日